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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

為什麼會有一些人要熱心幫別人作別人的事呢?

Mardi 15 Novembre 2016

如果是我一定要對方不要這樣,這是我的事,我自己作就可以了,我會告訴對方下次不要這樣。
我還有處理我自己事務的能力。
我還沒殘廢。
這是我的事不是嗎?為什麼對方對我這樣瞭如指掌呢?
她知道我何時有標案所以留攝影機給我也布置標場讓我可以用?
她知道別人影印機的文件拿自己文件時順便服務拿回來
why?
她為何要這麼熱心關注別人的事務?
這是正面或負面的行為?
如果是我
我會給予negative 的評價。

乞丐的愛

Mardi 15 Novenbre 2016

之前我一直不能體會為什麼我都是一直給予啊,那為什麼是乞丐的愛?

一直給予的人不是"國王的愛"嗎?

是的,她是有愛的能力,她是豐富的,她有能力可以給予。

可是,她還不是自足的,她仍被外界所左右,等待著別人的期待,隨時等著別人的應召,等待著別人對她開口,她好隨時可以給予,她等著好好的。

這也是另種型態的等待與期待,一種乞丐的狀態,她還不是自主的。
如果被要求了,就受寵若驚。

這就是乞丐的愛。她可以拒絕的。她忘了發展出另一種能力:拒絕的能力。她是自足完整的,她隨時可以以自己的自由意志作任何事。她可以自在的說yes,也可以自在的say "no"

這完全操之在"她"

這時,她才是真正的一位"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