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di 1 Novembre 2022
這次的購地,學了很多功課,果真是學習的目的在於過程而不在結果,旅行的重點在於旅途而不在目的地。
首先,是壓力的測試,有沒有足夠的抗壓性,這一點,過關。
第二點,是測試是否有足夠的”愛”,確實深愛自己的選擇,願意為自己所愛努力,證明這份愛夠深?這一點,也過關。
第三點,是測試有沒有足夠的決心意志堅持完成此事,這一點,也過關。
第四點,是學習籌資的方法,之前曾經方法用盡再無撇步絕望到將希望寄託到買彩券中獎,發票中獎等等…幾次之後就知道這是奢侈妄想,就放棄了,改走正規集資方式,窮盡所能想還有甚麼路子,輾輾轉轉,這樣一路行來,也想到好幾種方法,這一點,也過關。
第五點,最後一點,很重要的一點,在這過程中,因為未於期限內給付完全價金,買方要沒收我之前付的款項,為了保全我已付出的血汗錢,而且對方很早就開始聘律師走法律路線,導致最後我不得不提起訴訟,與對方算是兵戎相見對簿公堂,這是我一直引以為憾的事,可是,提起訴訟這件事,卻是獲得允許的,這也是我一直在思索的事,是否違犯戒律?畢竟,佛門不主張興訟,以致庭上過程我一直再三不停的強調,我沒有要興訟,我只是因為要保全我的錢…但是,一路走來,我有了另外的領悟,許許多多的體會,不同的感受,首先,事情不能只看表面,一件事情有很多面,表面上單純的看事情只有一面,是我沒有在期限前完成履約,接著就有各種面向凸顯浮現,中間展開的協商,協商的方案,法律程序的講究、訴求,法規法條的引用,買賣契約的精神,契約訂定的合理性,法條的最終保護,如何在看起來自己是站不住腳的情況下,為自己辯駁、發聲,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攻防過程中,很多之前沒有看到的,被隱藏的,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一一浮現,然後才看到事物的複雜性,絕不單純。
這是過程中我學到的很多的,在這過程中,我學到,凡事沒有什麼必然當然,激起我贏的心,為自己爭取權益,不要甚麼事情一開始就認輸,就放棄,在還沒有到最後一步之前,甚麼都還是不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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