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想法在腦袋裡成形,曾提過管理資產這個概念,資產分成有形,無形;具體的金錢,或精神領域的資產,包含著作;在進入法律學分班前的此刻,必修的學分是民法、刑法的此刻,恰是最好的時機提出腦袋中的概念理念落實到法律的實處,或是直接就當做一個研究的領域,深入研究剖析理念,法理,哲學概念,法律是生活的具象,依據,依循,生活是法律得以依存的腳本,有些尚待立法的概念,並不是天馬行空,而是更高階的演化,等待法律跟上腳步完整呈現。
就比如,信託、基金會、財團法人等等類似組織的成立,一定要以金錢為基礎?或是可以引領出更多變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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