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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8日 星期二

對於訓練規劃的一點感想

未來的訓練將有更多的改革及更多樣化.
例如3個月的全英語住班.
再加國外一個月的全英語課程.
這樣密集的訓練.
為的是培育涉外人才.
這些人才將建檔於人才庫.
為全國機關所共用.
而非僅只是組織編制裡占缺的該機關所用而已.
這樣的人才須具八職等非主管職以上、英檢中級以上.
而完成訓練後須取得英檢中高級的資格.
否則將全數賠償國家栽培的費用.

中高階、高階主管將朝另一方向規劃.
從簡任第11職等以上劃分.
及12職等以上為另一層級.
規劃不同的課程.
並非保證一定會通過訓練.
通過者則將取得更高職等的資格.
未通過自然不具備此等資格.
也設計退場機制.
未通過評鑑者將退出原已取得特殊敘薪資格的行列.
回歸一般公務員的體制.

授課當時的想法是.
如果簡薦委是既定的遊戲規則.
為何又不遵循這套規則的機制.
又要另行設計另一套夾層的設計.
簡任12職等以上不就是一種肯定?一種尊榮?一種責任?
只是設計者將它作小了.

後來反思.
有這種改革衝勁者.
多半是年輕的學者.
他們多方貢獻所學.
也是為了改進體制.
增加效率.
如果一味否定.
也抹煞其熱誠.
也不夠鼓勵後繼者繼續腦力激盪.
繼續腦力激盪.
誰知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呢?

只是在學者自己也說是暴衝的同時.
考慮不要引燃火災的同時
希望產生的是美麗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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